第八十章 大同镇守中官(第2/2 页)
还好他从燕京带来了一批下属大小旗官,帮他做了不少跑腿事情。
这时他又对南方那位皇上有点感激了。
原来正统帝收到洪承畴八百里加急,知道燕京大捷,直接同意封赏了诸将,竟是连王小龙手下燕云二十八骑尽皆封赏,一律升为总兵。
虽然都是无实权的挂名总兵衔,但也够级别代他去办事了。
而这道旨意,却是大同镇守太监来宣旨的。
而王小龙化名的王朴,进左都督,加太子太保。
这些官衔,全都是原历史时空死鬼王朴曾经得过的。
听完圣旨,王小龙背后一寒。
中午时,大同镇守太监又来邀请他去府中午宴。
镇守太监正式官称是镇守中官。
各省镇守中官拥有以下职权:监督文武官吏,调遣卫所官军镇压人民反抗、弹压土豪大户、缉捕在逃人犯,应地方治安的需要而向中央建议增削行政、军事设置,协调本省文武官员及司、府、县机构的公务,招抚流失人口等。
在原来时空历史,所有的镇守中官又都负有两项特殊使命,一是作为朝廷耳目,随时通报各地情况。二是为皇室采办土物贡品,以为奴才对主子的“孝顺”。
镇守中官有权在辖区替皇室采办土物贡品,同时乘机搜括敲剥,但非特命不得参与地方赋税钱粮的征收及矿山的管理。
明初有三司制度,明初三司并立的省级体制,以都司典兵,布政司理民,按察司执法,凡军戎调发之政,布按二司不得专。
明宣宗时期为了解决地方上三司并立,互相肘掣的问题,开始在东南等一些重要省份派遣中央官员担任巡抚,并且逐渐规范化,常驻地方。
巡抚代表中央在地方开府建衙,军政一把抓,三司逐渐沦为巡抚的下属。巡抚虽然实际上管辖着三司,但名义上地方的首脑仍然是三司长官。
巡抚也不能直接差遣三司长官,而是必须上奏得到允许后才得以代天牧民。
巡抚的职责主要是税收、水利、内政,通常亦有调动军队的权力,不过并不一定,端看各省需要。有的只有数座城府,甚至只得一、二府,如大同巡抚。
明代曾有总兵、巡抚、镇守中官“三堂”并立的局面,发展至后来,各省地方政治体制的调整已基本完成,巡抚已成为明代新的省级机构,形成了巡抚——布、按——府县这一统治阶梯,强化了对地方的统治机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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